2005年6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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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五千万 银行职员被起诉
李南玲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原第三营业部个人理财部主任彭伟智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两年多时间里,采取伪造房产证等虚假贷款资料的方法,先后83次从其所在营业部骗取贷款,总额高达人民币4969万元。彭伟智因涉嫌贪污罪已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这起金融大案。
    起诉书指控,2000年底,彭伟智为了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纠集吴泽明以及彭某、冉某(均在逃)等人商谋,由吴泽明等负责伪造贷款资料,彭伟智利用职务的便利,通过办理虚假的个人消费抵押贷款和二手楼按揭贷款,骗取银行贷款。
    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彭伟智利用其任农行第三营业部个人贷款调查员,负责调查个人贷款业务资料真实性的职务便利,对吴泽明伪造的虚假贷款资料予以确认同意,使得虚假贷款资料通过审批,骗取银行发放贷款13笔,其中2笔为虚假二手楼按揭贷款,11笔为个人消费抵押贷款,共骗取农业银行贷款人民币878万元。
    2001年5月,为了方便作案,彭伟智安插吴泽明到其任职的个人理财部做聘用业务员,负责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工作。2003年初,经吴泽明介绍,陆震球参与该骗取贷款犯罪活动,主要以深圳某评估公司业务员的身份,负责伪造二手楼虚假贷款评估报告。为掩盖其罪行,达到骗取更多贷款的目的,彭伟智改为主要以还款周期长的二手楼按揭贷款方式骗取贷款,并将新骗取的部分贷款存入各还款账户,以支付按揭月供款或归还到期贷款的本息,通过滚动循环的方式掩饰骗贷真相,不断扩大其骗取贷款的规模。
    2003年9月,吴泽明冒用客户李某的资料办理了第83笔虚假贷款。9月23日,李某到农业银行办理销户手续时,因账户有贷款而遭拒,遂到农行第三营业部查询缘由。为避免罪行败露,彭伟智指使吴泽明给李某人民币4万元企图“私了”。9月25日,彭伟智又指使吴泽明从其控制的账户取现人民币100万元,将其中70万元用以归还第83笔虚假贷款。同日,农行第三营业部发现此笔贷款为虚假贷款。彭伟智见其罪行败露,当日即用预先准备好的化名证件逃往香港;吴泽明在接到彭的通知后,于当晚将作案用的电脑硬盘、假公章、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毁弃,与陆震球携赃款人民币60万元潜逃至海南。到海南后吴泽明分给陆震球赃款人民币10万元,之后各自分头潜逃。
    彭伟智逃至香港后,迅速将其在香港东英亚洲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的赃款港币880余万元陆续取出并转移:同年10月7日,彭伟智用其预先购得的玻利维亚护照,在香港上海商业银行开设姓名为PENGDAVID的账户,将赃款转移到该账户中。同年11月15日,彭伟智与其妻刘某(另案处理)将该账户改为PENGDAVID与“黄雪儿”(刘某化名)的联名账户。
    2004年4月4日,彭伟智被抓获后,刘某立即按事先约定赶赴香港,将该账户中的全部资金共计港币868.8万元提现转移。经审计核定,至案发时,农行第三营业部尚有被骗贷款人民币3700余万元未能收回。